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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阶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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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金件检验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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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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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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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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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W-WI-QA-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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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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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/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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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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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7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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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2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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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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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目的
规范来料质量,使IQC在检验来料时有据可查,避免争议。使公司的电子料符合产品质量要求,确保后续产品的品质符合要求。
2.适用范围:
公司内部采购的所有五金件配件.
3.定义:
严重缺陷(CR ):不符合本公司技术标准,有危害产品使用者的生命或安全的缺陷。
重要缺陷(MA):可能造成产品损坏、功能不良、或影响材料、产品使用寿命或使用者需要额外加工的缺陷。
轻微缺陷(MI):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,使用寿命的缺陷,一般而言是指一些外观上或机构组装上的轻微不良或差异。
4.检验依据
<<MIL-STD-105E>> 严重缺陷:0 重要缺陷:0.65 轻微缺陷:1.0
5.检验要求:
2 凡送样、签板的金属件、部件、单件,必须持有原材料材质证明。CR
对所有来料五金件在冲压成型后(包括钻孔、攻丝、压弯、翻边)表面要平整,检测无变形、目测手感无毛刺,明显小汽泡。MI
2 对图纸中所要求的尺寸公差、形位公差、在特别重要部位有配合尺寸的要严格按公差要求加工检测,凡图中有明确规定的主要尺寸超过公差要求一律按不良品处理。MA
2 对电镀件表面处理后要色泽明亮光滑,不允许在批量中出现色泽不一致的现象,表面出现麻点、锈点、镀层脱落、水渍点、黑斑点、凹凸坑、氧化、气泡、附着力差等一律按不良品退货处理。MA/MI
2 各类五金配件,凡需要粘胶面必须处理干净平整,周边不允许毛刺存在。MA/MI
2 表面不允许出现划伤痕,平面变形允许 (两平行面之间),凡冲压完工后在包装运输中造成的挤压、碰撞、跌摔变形、损伤一律按不良品退货。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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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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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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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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